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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枪冷还是尸冷

小说:大唐山门异类作者:鹤蛇散人字数:3548更新时间 : 2019-06-24 12:48:43
    陆哲用作引线的丝绸条用胡麻油浸湿过,虽然对于引线燃烧的速度做过实验,但是事到临头,引线燃烧的速度还是心情紧张的陆哲有些发慌。

    所以,白瓷瓶刚刚抛到吐蕃人阵中,还没有完全落地的时候,就发生巨大的爆炸,巨大的气浪甚至让陆哲都打了一个趔趄。

    更不用说那些吐蕃人了。

    要知道,作为学院派的陆哲配置出来的,并非是那种乡下那种炸鱼的土炸药,而是颗粒化的黑火药,说是黑火药都有些不对,实际上因为他减少了硫磺的量,使燃烧变得平缓,爆炸更充分。

    而且由于颗粒火药中间有空隙,增大了炸药与空气接触面,可以使燃烧更充分,且硝酸基进入木炭空隙中,能较大限度的让木炭充分燃烧,比那些简单混合的土炸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要知道,哪怕在八十年代,那些铁路工人在野外用来开山炸石的,也就是用的这种火药。山石都能炸开,何况人乎。

    于是,在巨大的火光和爆炸中,吐蕃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炸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最悲剧的是首当其冲那个吐蕃勇士,陆哲清楚地看到他的手臂飞到了两米高,落到了陆哲前方几米处。

    坚硬的白色碎瓷片在那一瞬间化身夺命地死神,一名吐蕃人的眼窝里就被插入一块瓷片,瓷片从其眼窝插入其脑中,眼看是活不成了。

    其实白瓷瓶里面没有铁钉钢珠什么的,杀伤力不算大,但是巨大的声浪和火光带来的慌乱让吐蕃人大乱,而且不少人口鼻都被震出血来,而且马匹受惊和受伤之下,不少吐蕃人被甩下马来,被活活踩踏而死。

    更加让陆哲惊喜的是,因为吐蕃人多穿皮毛,而且是用手吃饭。吐蕃人多肉食,有一个坏习惯就是,用沾满油的手在衣服上擦拭…….

    于是,一朵名为烈焰的死亡之花,在吐蕃阵中绽放开来,不少人都缺胳膊折腿,更多都是因为被受惊的马匹踩踏的,粗壮的身体燃烧着火焰,在地上不住地挣扎着,哀嚎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皮肉焦糊的味道,场面极其惨烈。

    吐蕃人,几近团灭!

    他竟然能招下天雷!此时的崔元礼内心狂震,饶是他心性极好,也忍不住浑身颤抖着,方才那巨大的声响,分明是天雷勾动地火。

    只见那山水郎手中火光一道,飞入吐蕃人阵中,紧接着,十几名吐蕃人都被雷所击,而且烈焰缠身,崔元礼虽然站得很远,但是方才那巨大的声响还有那飞舞的断肢残腿他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

    同样的震撼,还出现在陆哲背后的薛奉义阵中,因为陆哲背对他们,但是不妨碍他们看清吐蕃人这边宛如炼狱一般的惨状,再加上顺着风隐隐传来的,血肉的焦糊味道。让不少兵士暗叫侥幸,方才这山水郎,仙人弟子,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用天雷来劈自己。

    于是,不少人甚至都跪了下来,对着空中不知名的存在跪拜着,哪怕是残存的吐蕃人,更是神不附体,对着吐蕃大雪山的方向,面带惊恐地不停跪拜祷告。

    此时,再也无人觉得陆哲方才所说的是个笑话,看着陆哲的眼神,带上了惊惧与害怕。

    诸君,这并非是夸大和戏言,当辫子朝的军队第一次遇到坚船利炮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妖法邪术,猪狗血破之。

    “禄兄,汝还在否?”陆哲强忍着血肉模糊带来的不适与呕吐感,笑盈盈地问道,同时心中暗叫侥幸,幸好自己离得远,稍微近一点自己真的要忍不住吐出来了。

    因为禄东赞因为是在吐蕃人的簇拥下,在爆炸之时,他很幸运的只是从马上摔下,折了一条胳膊而已。此时他惊魂未定,浑身颤抖着,在自己伴当武士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哲没控制好,本来天雷不会劈到禄兄的,害得禄兄受到惊吓了,是哲的不是。不然禄兄若是死在大唐,引起两国刀兵相见,哲就有些看不过去了。”陆哲故作轻松地装逼,其实此刻,他藏在长袍下面的小小身躯,也是在微微颤抖着。

    毕竟,一个和平年代来的灵魂,面对着如此血肉横飞的惨状,早就引起内心极度不适了,所以他才冒险一试,先炸了吐蕃人。之所以让定明先走,因为他知道,定明是看到过这些小瓷瓶的,而炸药这个魔鬼,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绝对要保密。否则被统治阶级知道了,自己肯定会被软禁一辈子或者灭口。

    所以他宁可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神棍,让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他招来的天雷。

    毕竟,只有他能用的“召雷术”和随便一个人都能使用的炸药,对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来说,意义很不一样。

    “什么!他还能控制天雷?”听到陆哲的话,除了还陷入大恐怖的吐蕃人以外,崔元礼和薛奉义等人心中都一惊,这已经不是人间的手段了。

    他这仙人弟子的身份,是真的。此时崔元礼的心中都冒出了这个念头。作为五姓七望之人,崔元礼是知道山门的存在的,毕竟,每个大唐高第里,都豢养着不少的山门之人,以客卿的身份存在着,之前崔元礼还以为此人乃是某个高门里培养的核心山门子弟,否则的话才会如此对于天下大势了然于胸,现在看来,他这仙人弟子的身份,怕是真的了。

    毕竟,如果山门拥有如此力量,早就召雷劈死孔家的那位,重新出山了。

    想到这里,想起方才陆哲严肃的说,要把所有人埋葬在这里的话,崔元礼还是很庆幸,当日在园中听懂了陆哲的暗示,今日并没有派人出来截杀他。

    当日在观鱼园中,钱东林抛出一枚铜钱,羞辱崔元礼禄东赞一行人之时,陆哲就对崔元礼说过,“此‘钱’非哲之物,乃是他人所有,指的就是那钱姓士子,当时崔元礼就听懂了,后来细细一查之下,果然发现那钱姓士子的异样,而且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任城公主,再加上禄东赞对于陆哲志在必得,所以他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并未派家将出来搞事。

    现在看来,是自己的谨慎救了自己一命啊。看着吐蕃人十不存八,剩下的还个个重伤,火毒入侵身体,若无良药,这些人也活不成了。想到这里,崔元礼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刚刚让定明大和尚走了。

    “这仙人子弟,果然视世人如草芥,这操弄人心之术,极为可怕。”崔元礼打了个冷颤,故意将擅长治疗外伤的定明大和尚遣走,崔元礼敢断定,这陈州城内,无人能救这些吐蕃人。而且之前他明明能将这两队人马尽数击杀于此,却还故作姿态欲牺牲自己,让定明先走,当时之态,连崔元礼都觉得此少年过于天真,现在想来,崔元礼的脸不禁有些发烧。

    其实陆哲就是单纯的怕熊猫听到爆炸声后受惊发狂,会忍不住给自己一熊掌而已,而定明,正是在山外,唯二能带走熊猫的人。所以陆哲才会让定明带着熊猫先走,否则的话,他怎么会让武艺高强的定明先走。

    “禄兄,还请上覆吐蕃国主,哲谢过其拳拳之意,终有一日,哲会亲自进那拉萨城,好好与其‘盘桓‘呢”崔元礼正在暗自后怕的时候哦,陆哲开口了,一开口就是软中带硬的威胁之语,特别是他加重了盘桓那两个字读音,不知为何,听到之后,在场的人心中都涌起一股冷意。

    仿佛看到如猫咪一般温顺可爱的少年乳虎,第一次露出獠牙,想要品尝血肉的鲜美一般。

    “奉义兄,还不让开道路么?再怎么说哲乃是汉家子弟,并不想让我汉家儿郎大好性命,皆数葬身于此。”陆哲转过头对着薛奉义说道。

    “这天雷,不知陆小郎君还能招下几次呢?”薛奉义沉吟良久,狭长的眼睛眯着,好似捕食前的猎豹。

    “你猜?”话音未落,又是一道火光涌出,轰的一声过后,薛奉义这边的战马纷纷受惊奔逃,不少士兵坠下马来,很多人不顾身上还有泥土,对着陆哲翻身就拜,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硝烟散去过后,道边的树林里,一棵大树应声而倒,旁边还有一个大坑,由于还是正月,树林中有不少枯枝,很快,零星的火焰便燃烧起来。

    “请问奉义兄,是吾这雷火炽热,还是汝等之血更热?是汝之枪冷,还是尸更冷?”陆哲看着薛奉义,一字一顿地说,眼神中充满戏谑与不屑。

    而这一声巨响与火焰。彻底击垮了薛奉义一边人的心理防线,马匹已经四散而逃,不少兵士也受了伤,看着还兀自在燃烧的巨树,不待薛奉义下令,府兵们自动让出了一条道路。

    哈哈大笑中,少年自浓烟中而来,缓步而行,衣袂飘飘,看都不看这些兵士一眼,好似那掌握那天雷地火的仙人行走于凡世一般。

    陆哲走过之处,兵士竟无一人敢拦,更有甚者,行大礼参拜之,连头不敢抬起。、

    随着这仙童一般的少年渐行渐远,一阵歌声缓缓从远处传来。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误逐世间乐,颇穷理乱情。

    九十六圣君,浮云挂空名。

    天地赌一掷,未能忘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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